非法行医罪,即针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者擅自施行医疗行为且
情节严重这一
违法犯罪现象进行的法律重申和惩罚规定。
在该项
罪名中,涵盖了多种非法行医主体类型:
1.未曾获得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医师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
2.已被国家依法
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但仍在此阶段内继续从事医疗服务的个体;
3.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而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人员;
4.那些不属于家庭接生员的范畴却实施了家庭接生之外的其他医疗行为的服务提供者。《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