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纠纷专题 > 非法行医纠纷专题 >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都有什么人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都有什么人

非法行医罪,即针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者擅自施行医疗行为且情节严重这一违法犯罪现象进行的法律重申和惩罚规定。
在该项罪名中,涵盖了多种非法行医主体类型:
1.未曾获得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医师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
2.已被国家依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但仍在此阶段内继续从事医疗服务的个体;
3.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而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人员;
4.那些不属于家庭接生员的范畴却实施了家庭接生之外的其他医疗行为的服务提供者。《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5-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