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留意,针对“
离婚后
信用卡账单是否应计为
夫妻共同债务”这一问题,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答案需视实际情况予以斟酌确定。
若
信用卡贷款确实被用于夫妻及
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所需,则该
信用卡债务理当归类为
民商事法律上的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若并非如此,那么这些
债务将被定义为
个人债务。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首先明确指出,若夫妻双方于签署文件时共同签字或其中一方在事后表示同意还款并承认这笔款项是共同签署,则此类债务应当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解释中还提到,如果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维护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向第三人所借的债务,且
债权人以此项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提
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人民法院应对此项请求予以认可。
最后,根据解释条款,配偶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逾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巨额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充分
证据表明该笔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志表达,否则这类债务也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