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出现出轨行为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只要女方能够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予以支持。
然而,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其判断双方是否应被判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已经严重破裂。
在此背景之下,若男方有女方出轨的确凿证据,并且在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此外,女方还可凭借男方出轨的证据,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