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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是刑事范围吗

信用卡诈骗行为属于法定刑事犯罪范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涉及数额较大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如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要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至于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身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囹圄,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接受没收财产的惩罚:
(1)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催收后仍然拒不还款的行为。
此外,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应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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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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