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抚养费是父母对
未成年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有效维护了未成子女的合法权益。
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
赡养包括照料老年人的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父母应该保障并且支付足够的
赡养费以满足自己孩子的日常需求。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赡养费的矛盾与
纠纷也已经得到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在协议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进行裁决。
我们应该充分尊重法院的裁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行使追索逾越协议与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诉求的权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