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的确诚诚实实地不明就里,通常无法视为欺诈罪名成立,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要判断他是否真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实情,仅仅依据其个人的陈述与辩解尚不足够,同时还需要审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证言、目击者的证词以及受害者的控诉等等。
所谓的是否知情,既包含了事实上确实知道这个事情的含义,也包括了根据各种因素推理出来应该知道但实际上却没有察觉的情况。
在此种背景下,即便是在应当知情的情况下,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之罪行。
而欺诈罪,则是一种具有非法占有所图、利用虚构事实或掩饰真实情况的手段、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