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伤承诺”的有效性具体表现为,在
被害人自愿接受并同意加害人为其造成轻微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实际实施了相关行为并且导致受害者的伤害程度达到了法定标准,那么这一行为并不构成
刑法意义上的故意
伤害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版)第二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对于参与
聚众斗殴活动中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份子,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
刑罚处罚,包括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但若存在如下四种特定情形之一,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参与聚众斗殴活动;
(2)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此外,若聚众斗殴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版)第二百三十四条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相应
罪名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