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
首先,向法院提交
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应的
证据资料。
接下来,法院会对这些资料进行细致审查,以判断是否符合
立案标准。
如果审查结果显示诉求符合法定条件且具备足够的证明材料,那么法院将予以
立案,否则将把原告提交的文件和资料退回,同时告知
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在获得法院正式立案后,便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法庭审理。
最后是判决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希望
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
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过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应依法准许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