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双方选择
离婚之后,孩子的
监护权判给母亲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三种情形:
首先是针对未满两周岁的儿童,通常情况下会被判予母亲;
其次,倘若孩子已经达到了两周岁以上,此时若母亲这边提供的生活环境要明显优越于父亲,并且对孩子的健康发展更为有利的话,则法官多半会倾向于将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于女方;
最后,然而针对那些年满八周岁已具备自主意识的孩子来说,只要他们表达出更愿意跟随着母亲的意愿,法官便有可能做出将孩子的法定
监护权交给母亲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
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