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违约的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有权责令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其次,当情况严重时,我们也可以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即对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合同暂行终止执行,而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我们则有权请求对方将其恢复至原先状态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补偿给我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这些都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的——根据该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此条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第五百七十七条亦规定,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了,那么应当主动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