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案件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纠纷,律师费用将按照案件金额的0.75%计算。
首先,关于代理行政案件中的收费情况,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若未涉及财产关系则该类案件每件的最高收费上限为3000元;
然而,对于案情较为复杂或是影响力较大的行政案件,经过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之后,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之上适当进行上调,但是上浮的幅度不得超过100%。
其次,若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案件则应参照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处理。
再次,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担任各类法律顾问方面,律所与委托方需要进行共同商议以确定最终的收费方式。
最后,关于代理民事案件的收费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若是民事案件中未涉及财产关系,每件的收费标准在1000至3000元之间;
若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需按照争议标的进行划分并在相应的比例幅度范围内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收取费用。
在争议标的10000元以内的案件中,每次收费标准为1000元;
而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民事案件,则依据《山东省民事案件分类计费标准费率表》中的计费方法进行收费。
对于争议标的的具体分类及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1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在3%以内;
10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在2.5%以内;
50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在2%以内;
100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在1.5%以内;
500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在1%以内;
而1000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在0.75%以内;
至于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其收费标准为0.5%以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