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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找哪些单位进行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系指经过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之申请,依法对男女双方在办理正式离婚手续之前或者之后,对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之财产进行分割以及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所达成之协议之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并予以证明之程序。
为此,当当事人有志于将其离婚协议申请进行公证时,应前往所在地之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最新修订: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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