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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留置时间是多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派出所对进行盘查的人员实施拘留押禁的时长通常应当不超出二十四小时,且从被带离公安机关之时开始计算。
在例外情形之下,经过县级或以上级别公安机关的批准许可,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刑事传唤的时限为十二小时,而行政传唤则为八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不能采取反复传唤、连续传唤或者拘传等方式来延长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禁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最新修订: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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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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