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金额达到1000元是否构成
犯罪问题,我进行如下阐述: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若盗窃金额达到这个标准,则将被认定为
犯罪事实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通常会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要对其进行
罚金惩罚。
值得强调的是,所谓的
盗窃罪,乃指个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秘密
窃取公共或私人财物并且数量较大者,甚至
多次盗窃亦在其中。
具体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界定了不同等级的盗窃金额所对应的犯罪程度,即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称为“
数额较大”;
三万元至拾万元以上价值区间者称之为“
数额巨大”;
而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则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之范畴。
另外,盗窃罪还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or
构成要件,第一,犯罪客体为公共或私人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其犯罪对象主要为动产类型。
然而,对于不动产中的可动部分如建筑物的门窗以及土地上生长的树林,同样可以视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第二,犯罪客体要件一般表现形式为借助秘密窃取的手法来将公私财物转归自己支配,即将原本不属于自身的物品非法纳为己有。
第三,主体要件则为适格常人,即只能由自然人生成或发展。
最后就是主观层面,也就是直接故意心态,即明明知道这些财物归他人或单位所有或者持有,却仍以
非法占有为目地,实施诸如盗窃等
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