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和解协议一旦签订便难以扭转或逆转,否则可能会招致更为严重的不利后果。
需明确指出,由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并达成的和解协议,属于典型的民事合同行为,对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从法律层面而言,若相关车辆驾驶人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后未能就
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或者即使调解书已经正式发布但该方当事人仍未得到执行,那么他/她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发起涉及
民事诉讼的
司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