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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于实施伪造国家有价证券行为且已构成犯罪既遂者,其判处的刑罚标准大致如下:
首先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附加最少罚金的惩罚;
其次,如果犯罪数额达到严重程度,则将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再加上罚款的额外处罚
而当犯罪数额达到及其惊人的程度时,将面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的严厉追责,当然,罚款和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也是无法避免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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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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