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决定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务必提交正式的
申诉书,并附上相关费用(额度在1万元人民币以内者,只需支付50元人民币)以及
债务人详细的住址及联络信息。
如此一来,法院便会对您的
申诉予以受理。
然而,在此之前,您需要做好充分的
证据收集工作。
待法院受理之后,将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出庭应诉。
如果公告
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仍未出庭,那么法院将对债务人
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
缺席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有权提出申请,而法院也可依法采取拍卖债务人的资产或者财产等方式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自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