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运用合法途径,借助法律之力追回已丧失之款项。
如收款方坚持不归还款项或无法通过合法渠道寻得收款方之联系资料时,您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司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状,并请求法院判令该收款方归还不当取得的收入。
为了避免未来执行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您亦可视情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并申请法院采取相应措施来查封对方的收款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