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对于那些实施了吸食毒品活动的人员之间相互主动进行引荐、推荐,以及其他人员在无意间、主观上没有实施犯罪意图而向吸毒者告知及指引其从何处或是向谁购买毒品等行动的人,公安机关有权对其予以10天至15天的拘留,同时还可进一步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倘若构成犯罪情节轻微的,则将被处以5天以内的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禁毒法》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