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行为核心便是指未经取得合法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擅自进行医疗活动的
违法行为。
从主观意识形态角度来看,该
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性特点。
行为人不仅充分认识到自身缺乏必要医学技术与控制病例进展的能力不足,同时也清楚地知道患者在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的情况下将会面临残疾甚至是生命危险。
面对这种情况,行为人并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去阻止或者改善,反而陷入了漠视的境地,听之任之,使得病人因此产生的残疾或生命风险变得更加严重。
,但需要提醒的是,这些严重后果并非出自于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的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