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在法律意义上亦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之一。
通常情况下,法院或
执法机关会要求首先对死者所遗留的债务进行清偿,然后再依据遗产的剩余价值进行精细分割和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
信用卡的欠费系持卡人
个人债务人之一,故偿还这些欠款便成为首要任务,随后才能将剩余资产轻分为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债务法》的相关条文规定,若不幸发生持卡人离世的事件,那么遗产承继者在原则上应当以“使命感”去履行还款义务;
若是逝者的长辈成为接班人,那么这仅仅停留在理性义务层面;
然而若身为后代的
继承人接受了这份资产掌管权,那便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与负担,即必须继续偿还债务,否则银行有权针对此行为启动
起诉程序。《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