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房屋补偿款项来说,其主要功能是对被
拆迁房产所有者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这项操作通常会依据被拆迁房产的具体结构以及经过多年使用而产生折旧的程度来分类与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每平米的价格标准进行货币化的计算。
2、至于周转性补偿款,它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产所有者因为暂时居住在临时住房或者自行寻找替代住所可能产生的不便。
这部分款项的数额将会参照被拆迁房产所有者的家庭人口数量以及他们所选择的临时居住环境进行档级划分,最后按照月度的形式给予相应的补贴与资助。
3、另外,还有一种名为奖励性补偿款的项目存在,这种款项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产所有者积极配合房屋
拆迁工作,或者激励他们主动地放弃一部分权益,比如说自愿搬迁至城市郊区,又或者同意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权利。
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各项具体标准,则将由当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来做出最终决定。《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