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个人仅因
拖欠银行
信用卡金额达一万元而不会被判定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若涉及到
信用卡诈骗行为,那便可能需要接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信用卡诈骗活动若是涉及到了特定情节和一定的金额标准,其
刑罚将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开始,且需同时缴纳至少二万元至最多二十万元的
罚金;
若情况更为恶劣,则刑期将延长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也会相应增加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而对于那些情节极其严重者,刑期甚至可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罚金亦不低于五万元至五十万元。《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