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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男方不付女儿抚养费去法院如何申请起诉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哪怕婚姻关系解除,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责任,如若其中一方未能尽职负责,无疑代表有意触犯法律,此时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应以未成年子女之名,起草一份起诉状陈述请求,主要为向未承担抚养责任之父(母)索求相应抚养费用;
其次,将该诉状递交至子女父亲实际居住地的法院,同时需支付约20元人民币作为立案费用;
再次,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相关事宜;
紧接着,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关键证据
最后,如您计划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尽早与律师进行咨询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新修订: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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