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对盗窃罪中的两种特殊罪犯进行对比分析,这两者分别是惯犯和累犯。
首先,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它们成立的条件有何差异。
在累犯的认定中,行为人的前科状况是必要的前提,然而对于惯犯来说,这个限制并不存在。
其次,它们在犯罪种类上也有所限制。
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同类性质的,累犯却不受此限制,无论是相同类型还是不同类型的违法犯罪都有可能成为累犯的犯罪背景。
再次,从主观方面来看,累犯在实施犯罪时可以持有多种心理态度,如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均可;
而习惯性犯罪者在进行犯罪活动之时,其心理状态始终倾向于直接故意,这与累犯有着显著区分。《刑法》第65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