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探讨如何判断某项罪行是否触犯了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时,一般需从四个主要层面进行分析和考量:
首先,
犯罪的主体必须是
国家工作人员的
直系亲属或与其有较为紧密联系的他人;
其次,主观意识或心理状态必须是明确并且清晰的直接故意;
再次,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该罪行本身所涵盖的社会关系;
最后,客观的事实情况必须表现为
国家公务人员的直系亲属或与其关系亲密的他人,借助其影响力实施了
受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
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