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罪成立所需的
构成要件内容,我们需要深入了解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一般身份要求的普通公民或
法人单位;
第二,从主观心理状态来看,此种行为通常是出于
行为人直接而明确的故意;
然而,这种
犯罪也对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者的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接着,在客观行为上,主要体现为将原本属于他人交由自己临时保管的财产、遗忘在某处的物品或是隐藏在地下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其占据
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给原先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