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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出车祸学生死亡学校是否要负责

若在校车上遭遇交通肇事事件并导致生命损失惨重,那么学校将须承受无过错责任追究。
倘若学校成功证明并展示其在事件中并未有任何违反监护职责及保障学生安全的行为与疏忽,那么便可免除对于此次学生遭车祸所引发之死伤事件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学校无法证明自己已完全履行了维护学生安全的监管义务,并就该次车祸的发生不负有任何责任,则可能仍需承担相应之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新修订: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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