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的
存续期间购置的车辆,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
在这方面,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在
离婚事件发生之时,夫妻共享的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妥善处理;
如协商未果,则应当由当地
司法机关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秉持公平公正、关照子女、妇女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以下是可能导致
离婚的几种情形,在此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
(一)
重婚,重婚系指已有合法配偶者再度缔
结婚姻关系。
同时拥有一段婚姻关系并与他人缔结次要婚姻关系的行为,构成重婚行为。
(二)与他人
非法同居。
此处所指的与他人
同居,并非以合法夫妻名义进行,而是指已婚人士在婚外与他人保持长期稳定且公开的亲密生活状态。
(三)实施
家庭暴力。
《
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定义为
家庭成员间使用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频繁的谩骂、恐吓等形式进行的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行为。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存在其他严重不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