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时,您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您可以
委派医疗机构中专门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优于承担该责职的专员来处理此项事务。
其次,若是涉及到的问题需要由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协同解决,那么就请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详尽的
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待院长签字确认无误之后,便可正式授权市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具体的执行工作将由其下属的医政科担负并付诸行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