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主要针对的是:
对产品外在的形状、图案或者将两者相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进行相互融合所创造出的具有审美价值和实用性的全新设计。
从广义上来说,外观设计包括了所有工业制品的外形塑造,它也可以被称为工业品的样式。
由此可见,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具体表现形式,相应地成为了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之一,即是根据规定应当给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作品。《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