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指控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者,其应接受如下处罚准则:
倘若行为人明确知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特定犯罪行为情况下,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技术支持,抑或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附属协助,如情节严重,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同时还可能面临单处罚金的严厉制裁措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