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蓄意焚毁或者损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
犯罪分子,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后果。
相关
刑事责任如下: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等
刑罚,同时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若
犯罪主体为单位组织,则需向相关法庭缴纳罚金,并且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支付相同金额的罚金。
但若是在犯罪过程中出现有关情况的,法律将予以追诉处理。
如下所示:
1.隐藏、销毁的会计资料金额累积超过五十万元之上的;
2.为逃脱法律追究,故意隐藏、销毁或拒绝交出会计资料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