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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责任

对于蓄意焚毁或者损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犯罪分子,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
相关刑事责任如下: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罚,同时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犯罪主体为单位组织,则需向相关法庭缴纳罚金,并且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支付相同金额的罚金。
但若是在犯罪过程中出现有关情况的,法律将予以追诉处理。
如下所示:
1.隐藏、销毁的会计资料金额累积超过五十万元之上的;
2.为逃脱法律追究,故意隐藏、销毁或拒绝交出会计资料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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