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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20 13:00:12 已帮助22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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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若想继续执行合约义务,必须满足以下五个关键要素:
即首先,必须具有违约行为;
其次,继续执行规定,其可行性必须得到保证;
第三点,继续执行具有必要性,如果继续执行资金花费过大,导致无法保持各方当事人之权益均衡,则继续执行的赔偿方式将不再恰当;
接着,要求被偿还之债务标的物适宜进行强制性履行;
最后,债权人须在合理时间框架内向法官提出申请执行继续执行该合约的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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