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裁判定罪后被判处罚金三年的罪犯,只有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减刑的机会。
这些条件具体包括:
首先,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需严格遵守监狱内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改造项目,展现出真诚的悔过心态以及良好的表现。
其次,如能证明其有阻止他人实施严重犯罪活动、具备重大突破性的科技创新或发明创造等法定重大立功行为,也可获得适当的减刑待遇。《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