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中,针对
盗窃爆炸物罪的既遂情况,
量刑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将会被认定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定义的“
情节严重”:
首先,
犯罪嫌疑人盗窃、抢夺的爆炸物品数量需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五倍及以上;
其次,盗窃、抢夺军用
枪支的行为也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此外,包括盗窃、抢夺手榴弹以及危险程度较高的爆炸装置等均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
最后,在已经达到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前提下,若还存在其他恶劣情节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对于参与
抢劫爆炸物并且威胁到
公共安全的被告人,将面临更为严酷的
刑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