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时,诉讼时效为有效期三年。
在此期间,自受害方已知悉或应当已知悉自身权益受损以及行为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起算。
当然,若权益遭受损失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进行经济补偿,但若存在特殊例外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适当延长的决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