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尚未届满期限亦可启动
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假设在借款协议尚未到期之际,
债权人和
债务人能够达到
协商一致,债务人得以偿还部分或是全部欠款,则这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在此种情境下,由于协议尚未到期且债务人并未违反任何规定,此时如债权人申请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将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审判。
倘若债权人事先掌握确凿
证据证实债务人存在预期
违约行为,那么他/她便有权要求解除这份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所谓预期违约,是指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其将无法履行对约定的
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