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时,如需离婚,夫妻双方可本着公平原则进行协商分割该等财产,若协商无果,即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人民法院会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双方权益:(一)倘若夫妻双方均表示对该套房产拥有所有权并同意采用竞标的方式来获取,则应允许这样的方式;
(二)如果其中一方主张对该套房产拥有所有权,则司法机关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而拥有所有权的一方也须按照市场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当夫妻双方均未表示对该套房产拥有所有权时,便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然后依照所得款项进行分割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