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民法典以及与之相应的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倘若财产拥有者因为急迫需要资金而以低于其真实价值的价格出售古董,那么这笔交易是可以启诉并撤销的。
这是由于在此种状况下,另一方往往会因处境堪忧、难以保持清醒理智的决策能力而面临明显不公平的结果,进而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此,倘若某一方借此机会,利用他人急需现金的困境,通过压低古董售价成功购得,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对他人处身窘境的利用,同时也使得成立时的
法律行为显露出显失公正的倾向,这样的话,受损失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
提出诉讼并申请撤销该交易。《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