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意链条中,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将他人的微信账号售卖出去,从而赚取了高达120,000元的非法收益,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被视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一种,按照情节轻重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违法所得超过了5,000元人民币,那么便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应予以严重惩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附加或单独处罚罚金;
第二种,若所涉及到的违法所得为当期量刑范围内的最高值(即本案中的120,000元),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该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需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面临高额罚金的指控和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