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
债务的应对措施受诸多因素制约,特别是该项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之间共同负担的债务。
1.如果此笔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件发生后对该债务予以承认并主张为共同意见所带来的结果,或是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而负有的债务,那么这些都将视为夫妻间的
共同债务,此时,其配偶需要履行还款责任;
2.反之,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有效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承担了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不应被视作
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在此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