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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侮辱名誉判几年

在虚拟网络世界中侮辱他人的行径,实质上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情节严重者,或将触及到民事犯罪的边界——侮辱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严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构成侮辱罪的侮辱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否则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
在法律意义上,情节严重主要表现为行为手段极其恶劣、所引发的社会效果极为严重等情况,例如强迫他人在公众场合从自身胯下爬过;
当众撕裂受害人衣物;
把受害人涂成黑色面孔、穿上破旧鞋子以及戴上绿色帽子并强制其游街供众人观赏;
公然胁迫受害人口吞或将粪便等污秽之物倾倒在其身上;
因为公然侮辱他人而导致对方精神失常乃至自杀身亡;
屡次对他人进行侮辱,使得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遭受重大损害;
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国友人实施侮辱行为,引起恶劣的社会反应等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最新修订: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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