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妇关系持续期间内,一方以自己名义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归类为夫妇双方共有的债务,需由夫妇双方合力清偿。
然而,若夫妻中有一方可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笔债务确实属于负债者独有的私人债务,则未负债的另一方在此情形下可有效地抵御债权人提出的还款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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