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
当事人完全有权利自己决定
合同生效的日期,因为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含有契约性质的
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文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带设定某种时间限制,但是如果该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已经注定了不能设定时间限制的话,那么就应当被排除在外。
对于那些附带着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则会在
期限届满之时正式生效;
而对于那些附带着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是以日期届满时为效力的终止之时。
此外,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还有其他的具体规定等等。《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