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房屋买卖事宜之际,买方有权直接向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核查,以确保该房屋并不存在任何居住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规定,任何关于居住权的获取都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否则将无法被视为有效的居住权。
即便如此,一旦房屋已经预先设定了居住权,那么尽管其产权所有人还是享有相应的房屋收益权以及自由处置权,仍然可以将房屋进行合法的出售或抵押活动。
然而,在这过程中,成交或许会面临一些阻碍因素,即尽管房屋本身的确能够完成转让手续,但是如果居住权所包含的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更长的居住期,那么对于居住权拥有人的权益就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
因此,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种种纷争与矛盾,购房者在购买房产之前务必详细了解并查阅有关该房屋是否已经注册过居住权,同时也要清晰掌握居住权期限究竟为多长时间等关键信息。《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