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诬告陷害的
犯罪者,其行为符合特定条件时方能进行取保候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之明文要求,涉及此类犯罪的人员如有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处罚,或者在身体方面存在严重疾患以至于日常生活尚无法自理;
亦或是正在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
性犯罪者,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并不会引发对社会人群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下,这些嫌疑人和他们的亲属均有权向
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便可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