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继承问题上,第二顺位继承人有权依据遗嘱进行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遗嘱继承具有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这意味着由遗嘱所确定的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应当优先于无遗嘱继承情况下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自然人有权通过设立遗嘱方式将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捐赠给国家、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此外,自继承事件发生之日起,继承应按照遗嘱及法定继承的先后次序来依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