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宣布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便需采纳解除合约之方法进行操作。
然而,单方面倘若希望取消合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撤销情形,或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款。
一旦这些情形得以达成,另一方便须书面通告对方,宣告合同已解除。
法律明文规定可作为解除条款的情况如下:(1)因为无法预料且不可避免的事由导致合约无法完成其最初设立的目的;
(2)在履行合约义务期间尚未届满之际,一方当事人已明确表示或通过其实际行动表达了拒绝履行重要债务的意愿;
(3)一方当事人在面临履行主要债务的最后期限时,经过催促却始终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其应尽职责;
(4)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即使经过指定工作人员的提醒,但在给予特定时间之后仍然无任何改进,以致于合约目的无法实现;
以及(5)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