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破产之确立后,将对债权人产生以下之效果:那些拥有财产担保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得以透过担保物或特定财产,以此获得优先清偿之机会;
而至于其他并未享有的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待遇的普通债权人而言,他们仅能依据现行法律所设定的财产清偿顺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集體决定分配计划,最终获取破产财产中所包含的适当清偿款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